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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部婴童纺织品强制性国标发布 新增去绳带、限重金属等要求 ——童装安全要求将全面“升级”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08-14  浏览次数:2453
  河北日报讯(记者郭东)从省质监局获悉,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-2015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。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(童装)的强制性国家标准,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。

  近年来,因童装不安全造成意外伤亡的事屡见不鲜,江西上饶、广东东莞、河南太康等地,均发生过幼童在玩滑梯时被帽带勒死的悲剧。

  省纤检局李伟介绍,童装新标准在原有的纺织安全标准基础上,对童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升级。和原有的标准相比,童装新标准增加了机械安全、重金属等方面的检测要求。在机械安全方面,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。纺织附件方面,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,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。在化学安全方面,新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、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等。

  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、B、C三类,A类最佳,C类是基本要求。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,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,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。标准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,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加注“婴幼儿用品”。

  新国标将童装分为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穿着的婴幼儿纺织产品,及适用于3岁以上、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儿童纺织产品。

  为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,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。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。在过渡期内,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,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。2018年6月1日起,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。

  我省一些童装企业表示,新标准从明年6月1日起才实施,为生产企业改造提升留下了充足时间。新标准的实行必将对整个童装市场带来深刻影响,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,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。

  业内人士称,由于新标准对童装生产要求更加严格,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生产成本。但是价格受竞争、原材料等多重因素影响,所以不能判断童装是否会因标准升级出现价格波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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